第3641个成功案例(湖南省衡阳县凌某有回家)

第3641个成功案例(湖南省衡阳县凌某有回家)

姓名 凌某有
跟进的服务队 深圳市龙华志愿者服务队
年龄 1969.10.08
籍贯 湖南省衡阳县
流浪历时多久 10多年
案例编号 3641
成功人数 1
跟进志愿者联系方式 段志刚 , 罗文垚, 刘功艳, 孔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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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龙华街道人民路一带流浪十多年的凌某有终于于2020年7月22日上午踏上回家路。由于今年初新冠状病毒疫情在武汉暴发并迅速在全国各地蔓延后,龙华街道迅速在新华中学和伟民学校设置两个临时救助点,把大部分滞留人员送到以上两个临时救助点安置。由于凌某有精神失常,不适合集中隔离救助,只好由街道统战和社会事务科派工作人员为凌某有提供个人防护,龙华可可沙龙志愿者负责人孔祥玉等为凌某有提供生活便利。据了解,凌某有年轻时好吃懒做脾气大,和其父亲合不来,还经常打架,是家里的累赘和包伏。前几年流浪汉凌某有曾被其亲属接过一次回湖南衡阳的老家生活过一段时间,后来又因和其父亲矛盾不断,就拿了其母亲的钱自行坐车出来龙华继续流浪,他家人对他毫无办法,只好无奈放弃他,是个老大难问题。5月14日统战和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朱思胜和高翔到可可沙龙找玉姐商议如何为凌某有提供更有效帮助的具体事宜,在没有其它好办法的情况下,玉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在新浪微博发了一条关于凌某有在深圳龙华流浪的消息,以便能引起凌某有老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没想到很快得到湖南省衡阳县公安局新闻與情中心民警黄周生的回应,并向该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刘小龙汇报,刘小龙局长作了如下批示:转渣江派出所,速与渣江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视情接回送医。黄周生警官迅速按刘局长的批示要求,层层落实,了解凌某有家庭的详细情况,并于5月17日建立了“流浪汉凌某有回家协调群"把湖南衡阳和深圳龙华两地政府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及爱心人士等共37人拉进群,形成合力,为帮助凌某有治病和回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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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流浪汉凌某有送院治疗和护送回家,自始至终得到龙华区民政局潘芸局长、龙华街道统战和社会事务科李碧云科长、景龙社区工作站伊福建站长三级政府领导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在龙华街道统战和社会事务科民政组负责人邓尚鹏的指导下,派出工作人员朱思胜和高翔全程参于,可可沙龙志愿者负责人孔祥玉和让爱回家常务副会长段志刚的鼎力相助,特别是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沈嘉明协调相关部门于5月20日送凌某有到坪山康宁医院住院治疗,并于7月22日协助凌某有办理出院手续,使凌某有的“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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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流浪汉凌某有早日踏上回家路,可可沙龙志愿者负责人孔祥玉费尽了心血、令她心力交瘁,让爱回家公益服务中心常务副会长段志刚也为此事劳心又劳力,因此7月21日下午邀请景龙社区工作站伊福建站长到可可沙龙商量如何护送凌某有安全回家对策时,伊站长干脆利落,一锤定音,由他负责找人找车全程护送。由统战和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朱思胜负责联系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沈嘉明于7月20日早8时在区民政局会合一起到坪山康宁医院办理完凌某有的出院手续后即由景龙社区工作站治安队长张琦全程护送凌某有回家,并确保途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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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凌某有回到衡阳县后得到当地公安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亲切关爱,并快速特事特办。当日晚19时20分,县残联聂艳和黄良英带凌某有到衡阳怡康精神病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确定凌某有为精神类二级残疾,并按程序连夜加班为凌某有办理了残疾证。当晚20时,由当地公安民警把凌某有送到衡阳县渣江镇荷溪村木堰组与其父母团聚,受到全村人的围观欢迎,荷溪村支书肖太国也预先通过民政部门办好了凌某有的低保,可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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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把在龙华流浪十多年的凌某有安全高率顺利送回湖南衡阳县老家后,龙华区民政局潘芸局长在微信群里作了言简意赅的总结,是各方力量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湖南衡阳公安和政府的妥善安排下,关爱行动即时展开,凌某有回家的后续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为此送流浪汉凌会友回家过上正常的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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