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1个成功案例(湖南省衡阳县凌某有回家)
时间: 2020-07-22
第3641个成功案例(湖南省衡阳县凌某有回家)
姓名 凌某有
跟进的服务队 深圳市龙华志愿者服务队
年龄 1969.10.08
籍贯 湖南省衡阳县
流浪历时多久 10多年
案例编号 3641
成功人数 1
跟进志愿者联系方式 段志刚 , 罗文垚, 刘功艳, 孔祥玉
帮助流浪汉凌某有送院治疗和护送回家,自始至终得到龙华区民政局潘芸局长、龙华街道统战和社会事务科李碧云科长、景龙社区工作站伊福建站长三级政府领导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在龙华街道统战和社会事务科民政组负责人邓尚鹏的指导下,派出工作人员朱思胜和高翔全程参于,可可沙龙志愿者负责人孔祥玉和让爱回家常务副会长段志刚的鼎力相助,特别是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沈嘉明协调相关部门于5月20日送凌某有到坪山康宁医院住院治疗,并于7月22日协助凌某有办理出院手续,使凌某有的“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流浪汉凌某有早日踏上回家路,可可沙龙志愿者负责人孔祥玉费尽了心血、令她心力交瘁,让爱回家公益服务中心常务副会长段志刚也为此事劳心又劳力,因此7月21日下午邀请景龙社区工作站伊福建站长到可可沙龙商量如何护送凌某有安全回家对策时,伊站长干脆利落,一锤定音,由他负责找人找车全程护送。由统战和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朱思胜负责联系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沈嘉明于7月20日早8时在区民政局会合一起到坪山康宁医院办理完凌某有的出院手续后即由景龙社区工作站治安队长张琦全程护送凌某有回家,并确保途中安全。
流浪汉凌某有回到衡阳县后得到当地公安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亲切关爱,并快速特事特办。当日晚19时20分,县残联聂艳和黄良英带凌某有到衡阳怡康精神病医院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确定凌某有为精神类二级残疾,并按程序连夜加班为凌某有办理了残疾证。当晚20时,由当地公安民警把凌某有送到衡阳县渣江镇荷溪村木堰组与其父母团聚,受到全村人的围观欢迎,荷溪村支书肖太国也预先通过民政部门办好了凌某有的低保,可享受低保待遇。
7月22日把在龙华流浪十多年的凌某有安全高率顺利送回湖南衡阳县老家后,龙华区民政局潘芸局长在微信群里作了言简意赅的总结,是各方力量通力合作的结果。在湖南衡阳公安和政府的妥善安排下,关爱行动即时展开,凌某有回家的后续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为此送流浪汉凌会友回家过上正常的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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