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0个成功案例(广西钦州市黄某珍回家)
第7110个成功案例(广西钦州市黄某珍回家)
2022年11月3日晚上七点多,虎门让爱回家北栅服务队庞辽队长接到大宁警务区巡警通知,虎门镇大宁小学旁边有流浪人员,需要志愿者协助。随后志愿者李择炜、黄祥国来到大宁小学旁边了解情况。
求助者是一位60岁左右的老人,光着上半身坐在路边,冻的瑟瑟发抖,身上没有手机也没有身份证。经过询问得知他叫黄某珍,问他家庭住址和家里亲人的信息都回答不上。随后巡警利用人脸识别出他的身份证号码,根据身份证号码判断他是广西钦州人。之后志愿者根据查询到的信息与他沟通,最后得知他是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他告诉志愿者自己已经到这边三天,居无定所,饥寒交迫,希望志愿者能帮助他回家。
在得到他的身份信息后,志愿者请巡警帮忙带他到医院做核酸检测,志愿者为他送上了两件衣服与食物。做完核酸检测后,巡警将黄显珍带回大宁警务室安顿。
志愿者将了解到的信息反馈给庞辽队长和后台联络员大卢,第二天早上庞辽与大卢立即联系广西当地的派出所,获得了黄某珍两个儿子的电话号码,不巧的是这两个号码都已停机。之后派出所又提供了黄某珍侄子的电话号码,志愿者通过电话向他侄子了解情况。黄某珍侄子对此闪烁其词,不愿意提供帮助。至此,协助黄某珍回家变得十分困难。
志愿者李择炜立即前往大宁警务室再次与黄某珍沟通,询问他家里人或其它亲戚的联系方式,他都回答记不起来并不愿多说家中情况。他希望志愿者帮他返回到钦州市,他自己就能回到家里。于是,志愿者将黄某珍情况汇报给值班民警,警务室领导决定出钱帮黄某珍买车票回家。
志愿者李择炜立即联系虎门至广西钦州市的客运大巴,并为他订了当天晚上七点半的车票。随后,民警帮黄某珍打印了纸质身份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粤康码。
下午六点半志愿者李择炜、黄祥国来到大宁警务室,帮他准备了路上的食物和饮用水,并护送他去车站乘车。上车前,志愿者还给了黄某珍一些零钱供他路上用,并吩咐客车司机和乘务员一定要将其送到钦州市。次日早上六点钟,客车司机给志愿者发来视频,已经将黄某珍安全送达到钦州市客运总站。
编后记:案例总结如未完善,请与网站编辑者(小佳 aihuijiagongyi)联系,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资料,核实后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