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4个成功案例(云南省文山州陈某华回家)
时间: 2023-03-27
第7414个成功案例(云南省文山州陈某华回家)
姓名 陈某华
跟进的服务队 东莞市让爱回家虎门志愿者服务队
年龄 20070813
籍贯 云南省文山州
案例编号 7414
成功人数 1
跟进志愿者联系方式 陈伟平, 王伟杰, 朱亮正
2023年2月22日,虎门让爱回家,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陈伟平,接到太平派出所电话,称有人求助,当即,安排志愿者王伟杰,朱亮正,前去协助。
两人赶到派出所后,见到了求助人,经过沟通了解,得知求助人,名叫陈某华,云南省文山州平远镇人,2007年出生(属未成年),因为过早辍学,性格比较叛逆,早前与父母发生口角,便离家出走,辗转来到虎门,想在外打工,自谋生路,远离父母的监管。
但是来到虎门后,才发现,一切与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加上走的匆忙,未带身份证,况且又未成年,根本无法找到工作,身上所带的钱,也用光了,想要回家,又身无分文,无奈之下,只有到派出所求助。
志愿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辗转联系到了陈某华的父母,但是他的父母,对他离家出走的行为,十分愤怒,认为不可原谅,明确表示不会管他,且态度非常决绝,志愿者在多次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只能将这一情况,向理事长陈伟平做了通报,陈伟平理事长得知这一情况后,考虑到陈某华,属于未成年,15岁又处在叛逆期,对是非的判断能力差,在社会上,一旦碰到一些不好的人,很容易犯错,加之本人对他的行为也非常后悔,想要回家,所以决定由服务队购票,送其返乡。志愿者王伟杰,立即为他定好了次日,返回云南的大巴车票。
23日一早,志愿者王伟杰,朱亮正,来到派出所,由派出所派车,将陈某华,送往东莞厚街,坐上了开往云南文山的大巴,踏上了回乡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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